为进一步推进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员工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现对督导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和成员分工予以明确。
一、岗位设置
督导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导办)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共设岗位四个,分别为:督导办主任(校纪委书记兼任)1人、督导办副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秘书兼内勤1人,监察员2人。
二、分工原则
一人多岗,一岗多能;相对分工,绝对配合。
三、人员分工
督导办主任:汪东明
督导办副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莫新均
纪委秘书兼内勤:余俊丽
监察员:王博、蒋礼
四、岗位职责
(一)督导办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遵纪守法,廉洁履职,全面主持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主持督导办(纪检监察室)会议,对督导办(纪检监察室)的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3、负责全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检查、案件调查、违纪人员处分结果进行审批发布。
4、协助党委并指导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
5、协助党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
6、主持受理党员、群众的申诉、举报,接待来访人员,处理重要来信。
7、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校党委汇报党员遵纪守法工作情况。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督导办副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督导办(纪检监察室)的日常工作,协助纪委书记(兼督导办主任)抓好督导办(纪检监察室)队伍建设。
2、组织起草督导办(纪检监察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督导通报和其它重要文件、材料。
3、协助纪委书记(兼督导办主任)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对学校的干部人事、招投标、招生、考试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参加上述监督事项中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招投标的监督工作。
6、组织对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7、协助纪委书记(兼督导办主任)分管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由督导办(纪检监察室)直接查处的案件初核、立案、查处、审理等工作;负责案件查处和对处理意见的审核。
8、列席重大会议,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与研究,确保校行政的各项决策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决策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9、负责部门经费预算、使用和印章使用的审批。
10、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纪委秘书兼内勤工作职责
1、根据领导要求拟写督导办(纪检监察室)日常往来公文,协助副主任收集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其它比较重要文件的有关材料,并参加部分文字工作。
2、负责督导办(纪检监察室)有关工作会议的文件准备、通知、记录及其它有关会务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负责本部门校园网信息发布和教育办公系统、校园办公系统收文、阅文和上传下达工作,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转递、催办、立卷、归档,负责本部门的宣传工作。
4、负责工作纪律、作风巡查,协助副主任起草每月的督导工作通报。
5、负责本部门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的申购,学校各级部门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及报送。
6、根据领导安排参加信访调查、案件查处和招投标监督工作。
7、负责起草、填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规定填报的各类材料和统计报表。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监察员工作职责
1、协助督导办(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开展党风党纪状况调查,了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副主任汇报,必要时写出书面报告或工作建议。
2、负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领导安排承担干部人事、招投标、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4、根据领导安排承担来信来访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
5、根据领导安排承担案件查处工作,并负责所承办案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6、承担行政督查方面的具体工作。
7、承担二级机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和校内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2022年6月1日